各本科生年级、各位同学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1〕35号)及《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我院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项目
1.2025-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
2.2025-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
3.2026-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
二、评审对象
1、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(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)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,2025-2026学年考试、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生。
3.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生(含预科生)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。
2025-2026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。
三、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
1.国家奖学金:全校拟推荐171人,10000元/人/年,一次性奖励,各学院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。其中我院拟推荐11人。
2.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全校拟推荐1050人,6000元/人/年,一次性奖励。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5。其中我院拟推荐54人。
3.国家助学金。资助金额2500元-5000元/人/年,按政策发放,具体资助金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后公布。
四、申请条件
详见附件1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1〕35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
五、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
(一)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名单
组长:梁耀明 刘金龙
成员:谢家兴 殷惠莉 陈仕长 林上港 徐海涛 严玛丽 任政 张忠伟 陈援翰 梁明珠 梁佩雯 肖佳鹏 周宇恒 李婧雯 曹珖琅
(二)国家奖学金评审
1.学生申请:10月4日15:00前。符合条件的学生,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:
(1)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》(附件3,电子版;附件8,填写注意事项)及相关证明材料,填写要求详见表格示例;若“申请条件”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%,但达到前30%(含30%)的,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,并提供佐证材料;
(2)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(jpg格式)(格式参考附件4,电子版)。
2.学院评审与公示:10月8日前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。
3.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:10月8日前。学院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汇总。
4.学校评审与公示:10月17日前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(三)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
1.资格审查及学生申请:10月17日前。依据综测排名及2025-2026学年秋季、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,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。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填报《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表》(见附件6,填写要求表格示例)。
2.学院评审与公示:10月27日前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,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。
3.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:11月6日前。学校在“广东省学生资助综合管理系统”完成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的录入、院系级审核、院系交叉审核、学校级审核。
4.学校评审与公示:11月20日前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(四)国家助学金
1.学生申请:10月8日前。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的学生,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,同时填报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》(见附件7)。表中“申请理由”按照代码表对应的具体原因填写大写字母,备注说明含标点符号不得超100字,且不能出现英文标点、回车、空格。
2.学院评审与公示:10月12日前。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,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。
3.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数据:10月20日前。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,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(党委研究生工作部)汇总。
4.学校评审与公示:10月24日前。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省教育厅。
(五)材料提交方式
请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奖助贷中心(2023级、2025级联系人:李婧雯;2024级联系人:周宇恒),逾期不予受理:
①纸质版材料:按顺序整理后提交。(10月7日国庆结束返校之后立即提交);截止时间如下:
国家奖学金:10月8日前
国家励志奖学金:10月17日前
国家助学金:10月9日前
②电子版材料:统一打包命名为“年级+班级+姓名+2026年本科生国家xxx申请材料”;截止时间如下:
国家奖学金:10月4日前
国家励志奖学金:10月17日前
国家助学金:10月8日前
六、工作要求
1.请申报人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,严格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报材料,按时报送。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,各位申报人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。
2.在评审工作过程中,如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学院奖助贷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陈援翰 周宇恒(联系电话:15220754282) 李婧雯(联系电话:17837087523)
联系电话:020-32789504
地 址:华山区2号楼201室
附件1: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(华农党发【2021】35号).docx
附件2:华南农业大学2025-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
附件5:华南农业大学2025-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.xlsx
william威廉中文学工办
2026年10月1日
